交通安全法中明確規定:“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處1800元罰款,記12分,並可以並處8—15日拘留。另外《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定義的只是一個範疇,對於上述準駕車型不符的違法處罰的框架內罰款標準是200—2000元、記12分、可並處15日以下拘留。全國大多數省市、直轄市、自治區均是依據上述標準處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