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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發生兩年後起訴是否超過訴訟時效?

欄目: 交通事故訴訟律師解答 / 釋出於: / 人氣:5.46K
交通事故發生兩年後起訴是否超過訴訟時效?
律師解析:在交通事故發生兩年後,再進行起訴的,還沒有超過其訴訟時效
我國《民法典》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