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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交強險時為什麼還要交車船稅

欄目: 交通保險索賠律師解答 / 釋出於: / 人氣:7.07K

車船稅,是指對在我國境內應依法到公安、交通、農業、漁業、軍事等管理部門辦理登記的車輛、船舶,根據其種類,按照規定的計稅依據和年稅額標準計算徵收的一種財產稅。從2007年7月1日開始,有車族需要在投保交強險時繳納車船稅。

投保交強險時為什麼還要交車船稅

法律依據:《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辦法》

第九條

車輛購置稅計稅價格按照以下情形確定: (一)納稅人購買自用的應稅車輛,計稅價格為納稅人購買應稅車輛而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包含增值稅稅款;
(二)納稅人進口自用的應稅車輛: 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 關稅 消費稅
(三)納稅人購買自用或者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申報的計稅價格低於同類型應稅車輛的最低計稅價格,又無正當理由的,計稅價格為國家稅務總局核定的最低計稅價格;
(四)納稅人自產、受贈、獲獎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並自用的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主管稅務機關參照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最低計稅價格核定;
(五)國家稅務總局未核定最低計稅價格的車輛,計稅價格為納稅人提供的有效價格證明註明的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