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三種情況:一、停車路邊劃分有停車位,屬於合法停車的,騎車人的責任;二、路邊沒有劃分停車位,屬於緊急停車,且在車後方設定有警示標誌的,騎車人撞上,還是騎車人的全責;三、路邊沒有劃分停車位,汽車屬於違章停車,且沒有設定警示標誌的,違停車輛將承擔事故中百分之二十的次要責任,騎車人承擔百分之八十的責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