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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保險理賠的材料包括什麼?

欄目: 醫療保險 / 釋出於: / 人氣:2.81W

一、醫療保險理賠的材料包括什麼?

醫療保險理賠的材料包括什麼?

醫療保險理賠的材料包括:參保人員的單位(村、居委會)證明;出差地或探親方的居住證明;本次住院的醫療費票據;本次住院的急診診斷證明(須加蓋醫院公章);住院病歷影印件包含住院首頁、住院記錄、出院小結、長期及臨時醫囑;住院費用明細彙總單(上述資料均須加蓋醫院印章);患者本人醫療保險證、身份證影印件。

二、醫療保險理賠需要的證件和資料:

(一)居民醫保本地定點醫院報銷方法

1、病人入院三日內憑《入院通知書》和《醫療保險證》到所住定點醫院醫療保險辦公室辦理醫保登入手續。住院期間《醫療保險證》由醫院醫保辦留存,出院結算時還給本人。

超過三日不辦理登入手續的,住院醫療費自負。

2、出院時應先到醫院醫保辦辦理醫保出院結算手續。

3、參保居民按時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的,病人出院時屬於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用,由醫院直接與患者結算報銷。

(二)轉診轉院報銷方法

1、居民確需轉往市外住院治療的,需經我市中心人民醫院或中醫醫院提出轉院意見,科主任簽字同意後報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批准,方可轉外地公立醫療機構住院治療,不經批准自行轉往外地住院的,醫療費自負。

2、轉院醫療費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受理報銷,需提供以下材料:(1)轉院審批表;(2)完整的住院病歷影印件(蓋章);(3)發票原件(蓋章);(4)彙總清單(蓋章);(5)醫療保險證。

(三)異地安置報銷方法

1、登記備案手續的辦理:在外地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可以到醫療管理科領取《異地居住人員醫療保險登記表》(一式三份),寄給異地居住人員,由參保人員自主選擇居住地三所公立醫院作為定點醫院(分別為一、二、三級)、內容填寫齊全,經醫保處蓋章確認,交醫療管理科稽核後錄入醫保系統備案。還需提供異地房產證影印件或居住證明。

2、報銷方法:異地安置人員醫療費由醫療保險事業處進行報銷,報銷所需資料包括:(1)完整的住院病歷影印件(蓋章);(2)發票原件(蓋章);(3)彙總清單(蓋章);(4)醫療保險手冊;(5)本人身份證。每年11月-2月開始受理本年度異地住院費用,於次年初集中報銷。跨年度住院費用不予受理。

醫療保險是屬於社會保險中的一種,從字面上理解就是在醫療方面對投保者提供的相應保障。在進行醫療保險報銷的時候,必須要提供相應的材料到當地的社保局進行報銷流程的辦理,最好在辦理之前提前瞭解好相關的流程和所需材料,提高辦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