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首次辦理社保登記,沒有銀行開戶證明所需要的流程如下:
(一)繳費單位登記範圍
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行政事業單位、企業和社會團體)和個體工商戶。
注:已在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辦理了社保登記的繳費單位無需再到地稅局辦理繳費登記。
(二)所需資料(影印件須用A4紙影印、加蓋公章或簽名。)
1、《社保繳費登記表(單位適用)》;
2、《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個體工商戶須提供);
3、經辦人身份證、單位公章,參保人身份證影印件、計劃生育證明:
4、人其他資料在辦理稅務登記時提供。
(三)辦事流程
辦事步驟
第一步備齊資料,辦理稅務登記局辦理地點:地稅服務廳
第二步:辦理繳費登記辦理地點:地稅服務廳
第三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證》辦理地點: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諮詢電話:12333)
備註:地稅服務廳含地稅社保廳及各辦稅服務廳。
(四)所需時限:半小時
(五)辦理須知
1、從事生產經營的繳費單位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非生產經營性單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和資料到地方稅務機關辦理繳費登記。
2、繳費單位在辦理繳費登記後、首次繳費申報前應到地稅服務廳辦理每一位繳費個人的基礎資料明細登記。
3、繳費單位應於每月1~15日申報繳費。
4、扣繳社保費與扣稅為同一賬戶,繳費單位每月申報前須保證銀行存款足額扣繳相關稅費。
5、辦理登記後,繳費單位必須持稅務登記證副本到工-行、農-行、建-行開設扣稅(費)賬號,並與銀行簽訂《委託銀行扣繳稅(費)協議書》,然後將其中的一份報送到地稅服務廳,否則無法通過扣稅(費)賬戶扣繳有關稅費。
6、繳費單位在辦稅服務廳辦理繳費登記後,應於10個工作日之後可到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領取《社會保險登記證》。
想申請社保登記,到當地社保局提交自己的申請,自帶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公章等。只有在社保登記後,員工才能在到達時為對方辦理社會保險。下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養老保險登記手續。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批准設立之日起1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參保單位必須為與其有事實勞動關係的所有人員辦理社會保險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