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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立案公安不

欄目: 公安消防 / 釋出於: / 人氣:1.23W
故意傷害立案公安不

刑事犯罪是各種社會矛盾和社會消極因素的綜合反映,並且這種反映表現的領域和強度,與一個國家社會變革的深度和廣度密切相關。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現代犯罪的型別有很多種,刑法中對於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型別都進行了相應的分類,刑事犯罪的種類很複雜。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我朋友被人給打了,諮詢下故意傷害立案公安不立案

您好,若控告人收到公安機關不予立案決定書,對公安機關不予立案決定不服的,可以採取以下救濟措施。
       一、申請複議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複議。複議申請應當向作出不予立案決定的公安機關提出。複議申請書要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書後七日內提出。申請書中要講明應當立案的理由。公安機關要在收到複議申請書後七日內作出決定,並書面通知控告人。
        二、申請複核
        控告人對複議決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書後七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複核。上一級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複核申請後七日內作出決定。對上一級公安機關撤銷不予立案決定的,下級公安機關應當執行。
        三、向檢察院投訴
        控告人對公安機關不予立案決定不服的,也可以向同級檢察院投訴。
公安機關作出立案決定書的,應當將立案決定書影印件送達人民檢察院。
公安機關仍認為不應當立案,檢察院認為應當立案的,檢察院有權力通知公安機關立案。公安機關收到檢察院通知後十五日以內立案,並將立案決定書影印件送達人民檢察院。
        四、到法院直接起訴
        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公安機關不予立案或者檢察院不予起訴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