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 條
本人 XXX 於 年 月 日向 XXX 購買 貨物,今欠金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 ),定於 年 月 日償還。如果超出還款期限未還,本人願意按月利率 計算利息,並承擔一切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鑑定費、差旅費、交通費等)。
特此為據
欠款人:
電話:
年 月 日
同時附一張對方的身份證影印件,有見證人的可以見證人簽字按手印。
欠條的注意點:
1.寫真名,不要寫綽號;
2.約定還款日期;
3.有利息,必須寫上;
4.金額、日期、需要按手印
5.金額需要大寫
注:本文字僅用於簡易民商事經濟糾紛案件欠款的使用,涉及複雜或其他專業法律問題,可諮詢或聯絡本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