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戶口遷移證過期未落戶怎麼辦?
1、到戶口遷移證上的遷入地派出所開個 “未落戶證明”,或者自己寫個情況說明,請遷入地派出所簽註證明沒有落戶;
2 、持此證明回原遷出地補開“戶口遷移證” (或辦理遷移證延期或改簽);
3 、帶上述證明,加上身份證,畢業證,老家戶口簿,到原籍派出所填寫入戶申請表,申請落戶。
二、如何補辦戶口遷移證?
1、交戶口遷移證丟失的情況說明和書面補辦申請;
2、學校出具何人何時何因遷往何地的證明;
3、已經報案的要出具丟失遷移證的報案證明;
4、往屆畢業生必須出具遷往地派出所未上戶的證明和戶口遷移證存根的影印件;
5、戶口遷移證存根在遷出地的公安機關查詢;
6、學校保衛處不辦理補辦戶口遷移證的手續,必須自己憑以上證明補辦。
三、畢業、退學、轉學遷出戶口的手續是怎樣的?
1、畢業生憑派遣證到保衛處戶籍室辦理戶口遷出手續;
2、退學、轉學憑教務處的退學證明或教育廳的轉學證明到保衛處戶籍室辦理戶口遷出手續;
3、由於沒有落實工作單位,經學生處批准緩遷戶口的可暫時不遷出戶口,免費代保管2年;
4、辦理遷移證交工本費4元。
綜上所述,戶口遷出方出具的戶口遷移證是有一定時效的,畢業生應該在規定期限內拿著這個證到戶籍遷入地辦理落戶手續。如果戶口遷移證過期未落戶,畢業生應該到遷入地派出所開具一個未落戶證明,然後憑此證明回學校重新補辦戶口遷移證出來,這樣就可以繼續完成落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