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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遷移到青島

欄目: 戶口 / 釋出於: / 人氣:1.66W
戶口遷移到青島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著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型別案件呈現多元化。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青島市從嶗山區遷移到城陽區戶口怎麼遷

  
1,帶上當事人的戶口本及身份證原件,去戶口遷出(入)地的集體出具的同意戶口遷出(入)證明;  
2,帶上當事人的上述資料及證明,選擇交驗如下資料:購房入戶(房產證、購房合同、原始收據)、人才引進(勞動合同)、夫妻投靠(結婚證)等資料;  
3,去戶口遷出地的派出所戶籍科,填寫遷移戶口申請書(出具遷移的理由),交驗上述資料後,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領取戶口遷移證並登出原戶籍的常住戶口;  
4,帶上遷移證及上述資料,去戶口遷入地的派出所戶籍科申請落戶;  
5,當事人可以根據本人的戶口遷移型別,具體諮詢戶口遷入地及遷出地的派出所工作人員,以對方的答覆為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  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登出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第十三條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