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當前位置:法律知識吧 > 計劃生育 > 戶口

法院判夫妻戶口遷移

欄目: 戶口 / 釋出於: / 人氣:3.19W
法院判夫妻戶口遷移

土地徵收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和許可權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轉化為國有土地,並依法給予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徵地農民合理補償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為。 土地徵收具有法定性,根據行政合法性原則,必須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式。國家強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權的行為,並不以取得徵得被徵地人的同意為必要條件。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夫妻離婚孩子戶口怎麼遷移

1、如果是協議離婚,要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戶籍管理處;

2、先告知戶籍民警要進行離婚後小孩戶口辦理,需要帶好申請材料。

3、孩子已上戶口,要辦理戶口遷移的話,只需要將小孩的戶口本、出生證、夫妻戶口本到夫妻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請遷出。

4、如果孩子還小,沒上戶口,需要離婚證,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

5、嬰兒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撫養權一方戶籍所在地辦理戶口。

6、據離婚證所載明的孩子歸屬內容,到需要遷入地的村委會或居委會開具遷入證明信;

7、同地派出所申請準遷入證明(在居委會的證明上蓋章)(根據情況不同,會有差異。

8、准入地的證明,到孩子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籍遷移證》;

9、《遷移證》到入戶地派出所辦理入戶登記。

已經締結婚姻關係的雙方當事人之間如果想解除婚姻關係,除了需要辦理離婚的手續之外,還要解決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問題、孩子的撫養權問題,而孩子的撫養權的歸屬就決定著孩子的戶口歸屬,一般來說,擁有孩子一方的戶口所在地就是孩子的戶口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