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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遺產公證提交哪些材料才有效?

欄目: 遺產繼承律師解答 / 釋出於: / 人氣:1.46W

      老人去世後若訂立了遺囑,遺贈等協議的,只要按照相關法律進行繼承即可,無需進行公證。但是繼承牽扯到財產歸屬權,必然牽扯到多方利益。一旦處理不當,就會引起糾紛。且在遺產繼承時時要提供相關證據的,所以在遺產訂立後最好到相關公證部門進行公證。

辦理遺產公證提交哪些材料才有效?

      實際生活中,遺產是否公證是不影響遺囑效力的。公證也大多是為了防止各方產生爭端。在這一點,公證還是有必要的。

      辦理公證時又要準備那些材料呢?

      1、繼承人的身份證戶口本等可以證明自身身份的。

      2、被繼承人,也就是已經死亡人的死亡證明,登出戶口的證明都是需要準備缺一不可的。

      3、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間的關係證明,證明其存在親屬關係,如單位證明,結婚證等。

      4、若繼承人已經死亡的,就要提供死亡證明,結婚證明。

      5、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結婚證離婚證,以及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記載。

      6、死者的財產憑證,如房產證、存款等證明。

      7、若死者生前簽訂遺囑,還要提供遺囑原件。

      最後需要注意的是,當辦理遺產公證時,所有有資格的繼承人都需要親自到場。不能親自辦理的,也可以通過委託人,委託辦理公證。為避免產生不必要糾紛,最好還是去辦理遺產公證的。準確提交上述材料,來保證公證產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