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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離婚戶口可以遷走嗎?

欄目: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 釋出於: / 人氣:1.35W
沒離婚戶口可以遷走嗎?
律師解析:沒有離婚,戶口可以遷出。我國法律規定,戶口遷移遵循自願原則。只要女方有落戶地,就可以遷出戶口。離婚搬遷戶口的程式:離婚後,雙方的戶口將分開,即每個人都有一個戶口簿;帶上戶口簿,去當地派出所戶籍處;工作人員會填寫戶口遷移證,然後從當地戶籍檔案中登出要遷移一方的戶口;帶著戶口遷移證到即將落戶的地方派出所戶籍處落戶,如提供工作單位證明,可將戶口遷回工作單位。法律依據:《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戶口登記條例》第二十二條
戶口簿、冊、表格、證件,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統一制定式樣,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機關統籌印刷。公民領取戶口簿和遷移證應當繳納工本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