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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婚姻需要的認定條件有哪些

欄目: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 釋出於: / 人氣:5.85K

1、事實婚姻的男女應無配偶,有配偶則成為事實重婚。
2、事實婚姻的當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實婚姻的男女雙方具有公開的夫妻身份。
4、事實婚姻的當事人未履行結婚登記手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事實婚姻需要的認定條件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