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雙方結為夫妻存在夫妻關係,公婆是不可以趕的。配偶雙方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確立配偶關係的民事法律行為,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權利、義務及其他責任,因此公婆沒有趕走兒媳的權利。《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二條 自然人因婚姻家庭關係等產生的人身權利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