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必須有原因遷出。比如上學,工作,購房等各種情況。沒有原因不能遷戶口的。每個地方的戶口政策是不一樣的,你可以諮詢當地的派出所分戶的條件。《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登出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