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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學生在校期間的監護人是誰

欄目: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 釋出於: / 人氣:1.35W

未成年人在校期間,監護人是父母,父母是未成年子女法定的監護人。學生在校期間,學校負有對學生管理和保護的職責,並不是學生的監護人。我國未年人的法定監護人的範圍並不包括學校。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未成年學生在校期間的監護人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