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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子女的撫養費要給多久

欄目: 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 釋出於: / 人氣:8.33K

離婚撫養費要給到子女18週歲為止,有特殊情況除外。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十三條 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週歲為止。
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給付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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