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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爭奪撫養權如何取證

欄目: 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 釋出於: / 人氣:2.21W

爭奪撫養權的取證辦法如下:
1、雙方基本條件的取證。
2、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
3、孩子生活環境方面的取證。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問題的處理原則,是有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
4、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十週歲以上的孩子一般對於離婚的含義及後果都基本瞭解,所以在一般情況下,法院會認真聽取十週歲以上孩子的意見。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四條,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第五條,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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