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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撫養權可以爭奪多次嗎

欄目: 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 釋出於: / 人氣:3.8K

孩子的撫養權,在孩子未成年之前,離婚後的父母親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撫養權,協商不成時,一方也可以向法院申請變更撫養權的判決。申請變更撫養權對於次數,法律上沒有限制,但從考慮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考慮,一般不宜經常變更孩子的撫養權。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十六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
(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
(三)已滿八週歲的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
(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
第五十七條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孩子的撫養權可以爭奪多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