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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怎樣負擔子女撫養費

欄目: 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 釋出於: / 人氣:3.2W
離婚時怎樣負擔子女撫養費
律師解析:由夫妻雙方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以及當地的生活水平,協商確定怎樣支付及支付金額;
協商不成的由法院判決。
撫養費是父母或其他對未成年人負有撫養義務的人,為未成年人承擔的生活、教育等費用。
我國法律上的撫養費,是指當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支付給未成年人的費用。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
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