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兄弟沒有義務扶養哥哥。但是如果是由哥哥扶養長大的且有負擔能力的弟弟,對於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哥哥有扶養義務。【法律規定】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條: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弟、妹,有扶養的義務。由兄、姐扶養長大的有負擔能力的弟、妹,對於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兄、姐,有扶養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