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1、一方無權要求分割另一方的婚前財產。2、婚前財產屬於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與夫妻另一方無關,不存在離婚分割的問題。也就是說,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永遠是其個人財產,另一方沒有要求分割的權利。《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