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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證明需要什麼材料

欄目: 婚前調查律師解答 / 釋出於: / 人氣:9.15K

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單身證明)需要的相關證明材料:

未婚證明需要什麼材料

申請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的當事人婚姻狀況應為未婚、離婚或者喪偶。

未婚者需要攜帶:居民戶口簿、身份證原件;

離婚者需要攜帶:居民戶口簿、身份證、離婚證(如果是初審判決書,須出具原法院認定生效的證明);

喪偶者需要攜帶:居民戶口簿、身份證、注有死亡時間的喪偶證明(喪偶證明由當地派出所或所在社群出具均可)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二張(根據各地版式需求決定)。

如不能親自到場辦理者,可委託他人辦理。委託他人辦理的應提交由當事人簽名並經公證機關公證的授權委託書和被委託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