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合同解除的條件有發包方未按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發包方未按約定提供建設材料的等。建築工程合同的解除程式有雙方協商解除,通過向法院起訴解除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