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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會2021社會撫養費是怎麼規定的

欄目: 子女撫養 / 釋出於: / 人氣:7.67K

新會2021社會撫養費是怎麼規定的

當地的社會撫養費其實最準確的徵收標準應該是在計生機構都有規定的,並且像是計生機構這種行政單位在收社會撫養費的問題上從不會存在亂收,多要這種事情。可能平時忙於工作沒有時間親自到當地的計生機構自己問詢,所以最近江門新會區的部分市民們關心的問題是新會2018社會撫養費是怎麼規定的?

一、新會社會撫養費是怎麼規定的?

(一)城鎮居民超生一個子女的,對夫妻雙方分別按當地縣(市、區)或不設區的地級市上年城鎮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額為基數,一次性徵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本人上年實際收入高於當地縣(市、區)上年城鎮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對其超過部分還應當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會撫養費;超生二個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個子女應徵收的社會撫養費為基數,按超生子女數為倍數徵收社會撫養費;

(二)農村居民超生一個子女的,對夫妻雙方分別按當地縣(市、區)或不設區的地級市農村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基數,一次性徵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本人實際上年收入高於當地上年農村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對其超過部分還應當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會撫養費;超生二個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個子女應徵收的社會撫養費為基數,按超生子女數為倍數徵收社會撫養費;

(三)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一胎子女,責令補辦結婚登記;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二胎子女,按本條第(一)項或者第(二)項規定的計算基數徵收二倍的社會撫養費;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三胎以上子女的,按本條第(一)項或者第(二)項規定的計算基數徵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

(四)有配偶又與他人生育的,按本條第(一)項或者第(二)項規定的計算基數徵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

二、廣東省再生育政策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雙方共同申請,經鄉鎮、街道衛生和計劃生育工作機構或者縣級以上直屬農林場審批,可再生育:

(一)因子女死亡無子女的,可再生育兩個子女;

(二)因子女死亡只有一個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三)其他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再生育條件的情形。

按照前款規定對再生育子女的申請作出的批准,應當報上一級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備案。

夫妻一方為本省戶籍,另一方為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戶籍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新會當地制定的超生一個孩子的社會撫養費的基數因為也不是一成不變的,可能會隨著新會地區人民年均收入的適當調整高社會撫養費的徵收基數,等於是超生的孩子越多,社會撫養費也會不斷的進行翻倍。

Tags:新會 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