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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孩子撫養權變更手續是怎樣的?

欄目: 子女撫養 / 釋出於: / 人氣:2.72W

離婚孩子撫養權變更手續是怎樣的?

夫妻雙方離婚後,會對孩子的撫養權做出約定,通常是歸女方所有。但是撫養權並不是一成不變的,當女方患上嚴重疾病,無法照顧孩子的時候,男方可以提出變更撫養權,由其親自撫養。那麼離婚孩子撫養權變更手續是怎樣的?下面小編就給大傢俱體分析下這個問題。

一、離婚孩子撫養權變更手續是怎樣的?

1、夫妻雙方可以協議約定孩子撫養權變更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7條的規定:“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應予准許”。可見,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後,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只要離婚的雙方當事人達成了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協議,而且沒有違反法律規定及對子女成長不利的問題,應予准許。離婚後,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的變更子女撫養協議,屬於協議離婚的應向辦理離婚登記機關備案,屬於法院訴訟離婚的,應向原審法院備案。

2、可以向法院起訴變更孩子的撫養權。

離婚後,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或者子女長到有識別能力時,主動提出與另一方一起生活時,應另行起訴。離婚後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請求,不涉及原離婚案件,不是對原離婚案件子女撫養問題的判決、調解協議的糾正,而是出現了處理原離婚案件當時不存在的子女撫養方面的新情況,所以,應當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訴。

二、哪些情況下可以變更子女撫養權?

根據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意見》第16條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10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理由需要變更的。

綜上所述,雙方離婚後,要想變更孩子撫養權,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訴訟解決。因此,離婚孩子撫養權變更手續大致有兩種。協商解決的話比較簡單,雙方簽署一份變更協議即可。如果是訴訟變更撫養權的,當事人要寫一份訴訟狀,然後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法院受理後會組織答辯,並最終做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