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夫妻單方財產怎麼繼承

欄目: 遺產繼承 / 釋出於: / 人氣:2.69W

夫妻單方財產怎麼繼承

(一)如果夫妻兩人的一方不幸去世,那麼這一對夫妻的共同財產要怎麼繼承呢?

說到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根據法律來看,一般指的是男女兩人在結婚之後,還沒有離婚之前各自所取得的全部收入,除了那些有特殊約定的財產以外。如果夫妻兩人在婚姻期間一方不幸死亡,則第一步首先應該做的是拿他們的共同財產中的一半出來分配給配偶一方,那些剩下的其餘部分財產就會成為被繼承的遺產。當夫妻其中的一方死亡的時候,首先要確定好遺產的範圍是什麼,然後再由死去的一方的第一順序繼承人來繼承和分割,我國法律規定的第一繼承人也就是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等人。

(二)在我國有關於夫妻共同財產繼承相關的法律規定。

《民法典》中的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條規定寫道:夫妻兩人在結婚之後尚未離婚之前一起所獲得的全部財產,除了那些有特殊約定的財產以外,如果要進行遺產分割,則第一步首先應該做的是拿他們的共同財產中的一半出來分配給配偶一方,那些剩下的其餘部分財產就會成為被繼承的遺產。

《民法典》中的第一千一百五十七條規定寫道:夫妻雙方在其中一個人死亡後,如果另外一個人再次結婚了也就是法律所說的“再婚”,那另外一個人可以有權處理其繼承的財產,而且不受其他任何人干涉。其中去世的那個人的財產在死後就會變成遺產被繼承人繼承,在死者沒有提前立遺囑的前提之下,就要按照法律規定的繼承順序來進行繼承,由第一順位的繼承人來進行平均繼承遺產,那麼到底誰才是屬於第一順位的繼承人呢?所謂的第一順位繼承人主要是指被繼承那個人的配偶,父母還有子女。在夫妻兩人的共同財產之中,其中的一半是被繼承人的個人財產,受個人支配,而另外一半則屬於其配偶的個人財產,如果雙方在死去一方的生前有簽訂關於夫妻財產的分割約定,那就可以首先按照約定來確認個人的財產怎麼繼承,但是沒有提前簽訂相關協議的則按照國家法律法規進行財產分配。

在《民法典》中的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定中就遺產繼承的順序做出了一定的要求,遺產繼承必須按照規定的順序來進行,具體的順序要求如下:順序當中排在第一順序是死者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等人。排在第二順序的主要就包括了死者的兄弟姐妹,父母的父母那一輩等人。這裡所提及的子女,包括四種情況,分別是:兩夫妻在合法婚姻之內所生的子女,不是婚姻之內所生的子女,兩人收養的子女和存在撫養關係的繼子和繼女。這裡提到的父母,包括三種情況:兩人的親生父母,收養兩人的養父母和存在扶養關係的繼父或繼母。這裡所提到的兄弟姐妹主要包括五種情況:同為父母所生的親生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父母收養的兄弟姐妹,具有撫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在《民法典》中的13條規定提到了,在繼承遺產的時候,在同等順序的繼承人中,對遺產繼承要做到平均繼承,沒有特殊情況之下只能平均分配。但是特殊情況可以特殊處理,特殊情況包括繼承人缺乏勞動能力,這類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事實,在分配遺產的時候可以依據實際情況進行多分一些。但是那些自身有撫養能力和有撫養條件的繼承人,逃避責任沒有盡到撫養義務的,在進行分配遺產時,可以不分或者少分。還有一種就是由繼承人一起互相商量協定的分配方法,也可以對遺產的不均等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