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遺囑可以更改,但是更改須有限制。因為公證遺囑證明效力較高,在後的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遺囑更改需謹慎。【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條規定,遺囑人可以撤回、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立遺囑後,遺囑人實施與遺囑內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為的,視為對遺囑相關內容的撤回。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牴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