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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繼承先於法定繼承嗎?

欄目: 遺產繼承 / 釋出於: / 人氣:2.49W

遺囑繼承先於法定繼承嗎?

一、遺囑繼承先於法定繼承嗎?

遺囑繼承先於法定繼承。具體規定如下:

1、我國《繼承法》第五條規定“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因此,繼承人在分割遺產前要注意死者是否留有遺囑,如果留有遺囑,首先應按遺囑繼承方式分割被繼承人的財產。

2、雖有遺囑,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遺產中的有關部分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1)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或者受遺贈人放棄受遺贈的;

(2)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

(3)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先於遺囑人死亡的;

(4)遺囑無效部分所涉及的遺產;

(5)遺囑未處分的遺產。

同時需要注意的是,被繼承人生前與他人訂有遺贈扶養協議,同時又立有遺囑的,繼承開始後,如果遺贈扶養協議與遺囑沒有牴觸,遺產分別按協議和遺囑處理;如果有牴觸,按協議處理,與協議牴觸的遺囑全部或部分無效。

二、多份遺囑中哪個優先

涉及到繼承問題,其核心的就是採用何種繼承方式及繼承方案,因為這直接決定了得到的遺產的份額。存在多份遺囑的話, 按下列方法選擇適用:

1、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牴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為準。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42條規定:遺囑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數份內容相牴觸的遺囑,其中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後所立公證遺囑為準;沒有公正遺囑的,以最後所立的遺囑為準。

3、《繼承法》第20條第3款規定,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綜上可知,公證遺囑優先適用,最後訂立的遺囑優先適用。

遺囑優先於法定繼承,這是法律規範所明文規定的,對於那些突然去世沒有來得及訂立遺囑的,就需要按照繼承法之中,關於遺產處理的方式,來處理已經去世主體名下所有的財產。若是沒有法定繼承人,那麼一般財產會歸於國家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