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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接受遺贈以後可以再撤銷嗎

欄目: 遺產繼承 / 釋出於: / 人氣:2.16W

放棄遺贈後不可以撤銷。受遺贈人放棄受遺贈的,自繼承開始時即喪失受遺贈權,其所受遺贈的財產按照法定繼承處理。放棄繼承的意思表示可以撤回,但是放棄受遺贈的意思表示則不能撤回。
受遺贈人放棄受遺贈權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兩個月內作出,可以採取明示方式向其他繼承人或者法院作出,也可以採用默示作出。兩個月期滿的受遺贈人未作表示,則視為放棄受遺贈。
受遺贈人接受遺贈,必須以明示方式作出。
受遺贈人放棄受遺贈的,自繼承開始時即喪失受遺贈權,其所受遺贈的財產按照法定繼承處理。
須注意放棄繼承的意思表示可以撤回,但是放棄接受遺贈的意思表示則不能撤回。

拒絕接受遺贈以後可以再撤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