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當前位置:法律知識吧 > 婚姻家庭 > 離婚

有哪些程式? | 離婚手續在哪辦

欄目: 離婚 / 釋出於: / 人氣:2.65W

離婚手續在哪辦,有哪些程式?

有很多人可能會認為離婚手續在哪兒都可以辦理,其實這種觀點是錯誤的。辦理離婚必須要到夫妻雙方中的其中一方的戶籍所在地進行辦理,在其他地方是不予受理的。我們已經知道離婚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那麼對於協議離婚需要在哪兒辦理呢?本站就將在本文中為大家介紹一下協議離婚的辦理地點和程式。

一、協議離婚的條件

1、雙方均為完全行為能力人;

2、雙方完全自願同意離婚;

3、雙方對子女撫養問題達成一致意見4、雙方對財產和債權債務處理達成一致意見;

二、協議離婚的地點

協議離婚的主管機關是民政部門。具體的婚姻登記機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或者市轄區、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在農村是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在婚姻登記機關中,由持有婚姻登記管理員證書的人員從事協議離婚的登記工作。

三、協議離婚的具體程式

1.當事人申請。

離婚登記按地域進行管轄。當事人協議離婚的,應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由於離婚是一種重要的身份法律行為,因此,當事人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不得委託他人代為辦理。申請時應持雙方的結婚證、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等證件和證明,以及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以及關於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分割及債務處理等協議事項,並由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

2.婚姻登記機關審查

婚姻登記機關應對當事人的離婚申請進行審查,查明當事人所攜帶的證明和證件是否齊全,當事人是否符合登記離婚的諸項條件。婚姻登記機關如查明僅為夫妻一方要求離婚,或者夫妻雙方雖然都同意離婚,但在子女和財產等問題上未達成協議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3.離婚登記和發給離婚證。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願離婚,並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雙方對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問題發生爭議,要求法院重新處理的問題。夫妻雙方辦理離婚登記後,又對財產、子女撫養問題發生糾紛,當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根據審判實踐中的做法,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並根據離婚登記時對子女和財產問題的處理情況,發生糾紛的原因和理由,給予審查處理。

以上的介紹就是關於協議離婚的一些具體內容,相信大家通過介紹對協議離婚的辦理程式及地點已經有所瞭解了,也希望能夠為大家提供幫助。協議離婚是最和平的離婚方式,雖然夫妻做不成了,但畢竟曾經在一起過,所以還是希望大家在離婚時能夠儘量和平解決。當然,如果大家還有更多關於這方面的問題,也歡迎大家隨時向本站網站進行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