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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在什麼情況下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欄目: 離婚 / 釋出於: / 人氣:2.76W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離婚時可以提起精神賠償的情況: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離婚時在什麼情況下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