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房產分配如下:1、個人所有的房屋歸個人所有,在離婚時不進行分割;2、房屋屬於共同財產的,在離婚時需要進行分割;3、一方婚前以個人名義按揭購買房屋,婚後夫妻雙方共同償還貸款的。該房屋為婚前一方個人財產,但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款項,應給另一方經濟補償。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