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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不寫日期有效嗎?

欄目: 離婚 / 釋出於: / 人氣:1.85W
離婚協議不寫日期有效嗎?
律師解析:離婚協議不寫日期有效。
離婚協議書具備以下條件則是具有法律效力的:1、離婚是雙方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無欺詐也無脅迫;2、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及子女撫養等問題有適當且明確的約定;3、離婚協議中的內容不得損害第三人的利益。具備這三個條件雙方所簽訂的離婚協議書就是合法有效的。離婚協議沒標日期,該協議仍然有效,但是離婚協議只有在雙方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證後,才產生離婚的效果。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離婚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