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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方面起訴離婚的程式是如何的

欄目: 離婚 / 釋出於: / 人氣:1.17W
單方面起訴離婚的程式是如何的
律師解析:老婆單方面起訴離婚的具體程式如下:
1、首先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遞交起訴狀當然是起訴離婚的第一步;
2、人民法院受理後,會進行調解,調解失敗後會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以及當事人提供的相關證據作出離婚或不準離婚的判決。
因此,當事人要有充足的證據,才可能會勝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