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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願離婚的是否可以在異地辦理手續

欄目: 離婚 / 釋出於: / 人氣:5.02K

1、自願離婚是不能在異地辦理離婚手續的。
2、根據我國《民法典》之相關規定,離婚手續應在戶口所在地辦理。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在被告方居住滿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所在地進行起訴離婚。也可以提供雙方居住滿一年的證明,在異地辦理離婚手續。但是在異地只能是起訴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自願離婚的是否可以在異地辦理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