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是可以辦理離婚的。如果是協議離婚,辦離婚證的要到一方戶口所在地辦理。如果向法院起訴離婚,可以在經常居住地起訴離婚,帶結婚證、證明被告一方在該地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證據。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