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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要花的時間有多長

欄目: 離婚 / 釋出於: / 人氣:1.09W

協議離婚要花的時間有多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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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規定的夫妻解除婚姻關係的方式包括了兩種,即協議離婚訴訟離婚。然而實踐中,多數想要離婚的夫妻都會採用協議方式,一定程度上還是協議離婚所花的時間比較少,那到底協議離婚要花的時間有多長呢?本站小編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協議離婚要花的時間有多長

協議離婚速度較快,如果雙方達成離婚協議並通過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的,依據新的婚姻登記法律規定,只要手續齊全當天可辦理,發《離婚證》。

二、起訴離婚需要多長時間

訴訟離婚情形:

1、雙方已經達成離婚協議,但通過訴訟到法院要求離婚解除婚姻關係的,一般三個月內審結,由法院出具離婚調解書或者離婚判決書作為離婚憑據(通常是離婚調解書)

2、若對方不同意離婚,除非有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的情形,否則只要對方不同意離婚,人民法院針對第一次起訴的案件,一般都判決不准許雙方離婚。在該判決生效後(若雙方均不上訴,在判決作出15日後該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六個月,你可再次訴訟(指第二次起訴,但非指“二審”。所謂二審,是之一審的當事人不服一審法院的判決或裁定在法律規定的期限人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審理。若一審法院判決不准許雙方離婚,且原告沒有有效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證據的,建議當事人千萬不要上訴,因為上訴二審法院基本上都是維持,對當事人而言唯一的結果就是又浪費幾個月的時間,拖延了第二次起訴的時間。),再次訴訟人民法院一般都判決准許雙方離婚。

2、人民法院現在審理民事案件一般都先使用簡易程式,若對方不同意離婚,基本上都會在三個月之內結案(簡易程式的概念是審理期限不超過三個月),在司法實踐中每個法院的具體情況有一定的差異,有的法院判決不准許雙方離婚的案件有時可能會在一個月內甚至一週內結案(例如上海部分法院的速裁庭審理的案件)。若人民法院在簡易程式中未能審結案件,可轉入普通程式(審理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審理,但一般情況下轉入普通程式審理就意味著法院準備判決離婚,只是因為案情複雜,無法再三個月內審理完畢,所以普通程式也不見得是壞事。

附:《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其實不管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當事人都是需要花費一定時間之後,才能最終解除婚姻關係的。至於協議離婚要花的時間肯定要比訴訟離婚所要花費的時間少的,只要離婚夫妻能夠達成一致的話,辦理了手續之後,就可以最終解除婚姻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