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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軍婚離婚流程是怎樣的?

欄目: 離婚 / 釋出於: / 人氣:1.14W

一、軍婚離婚流程是怎樣的?

2021年軍婚離婚流程是怎樣的?

與軍人離婚需要徵得軍人的同意,方可離婚。

1.離婚是夫妻雙方以登記或訴訟方式依法解除婚姻關係的法律行為。由於離婚涉及夫妻身份關係的解除、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子女的撫養等一系列重大法律和社會問題,《民法典》對其程式、條件和後果等均作了明確規定。其中,對軍人離婚作出特別規定的,主要是現役軍人的配偶(限定為非現役軍人)對現役軍人提出離婚的情形。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條規定,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應當徵得軍人同意,但是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3.(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這一規定在對軍人婚姻實行特別保護的同時,充分考慮了對軍人配偶的離婚自由權的保障,基本實現了二者之間的平衡。

二、離婚冷靜期和起訴離婚有關聯嗎?

沒有關聯,離婚冷靜期不適用於起訴離婚。

1.離婚冷靜期是民法典規定的到民政部門協議離婚時設定的程式,並不適用於訴訟離婚。

2.如果在申請協議離婚之前,受害方已經遭受家暴,並收集和固定了證據,對離婚相關事項也達成了協議,那麼在冷靜期裡,再次遭受家暴或擔心有再次遭受家暴的危險,受害方可以在申請協議離婚的同時向人民法院提出人身保護令,保障受害方的人身安全問題。

三、離婚冷靜期是多久時間?

離婚冷靜期是30天,就是雙方到達離婚登記處申請離婚登記時,要等待30天,期滿後雙方理應在30日內再次到離婚登記處申請離婚證。

1.《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2.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與軍人離婚,需要首先徵得軍人的同意,離婚冷靜期的時間是三十天,也就是說雙方到達離婚登記處申請離婚登記時,要等待三十天的時間,在期滿之後,雙方需要在三十日之內到達離婚登記處申請離婚證,逾期未到,視為撤回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