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沒結婚證醫院不給打胎嗎?
做人流手術是不需要結婚證的。但如果未滿18週歲是需要監護人簽字的,記得術前的六小時需要空腹,也不能喝水,帶倆片衛生巾去就可以了。無痛人流的最佳時間就是在懷孕的45到65天之間。術後的一個月內不要有性生活,平時要多注意區域性的衛生,要以純棉寬鬆透氣好的內褲為主。
二、結婚證丟失了怎麼補辦?
當事人《結婚證》丟失或損壞的,可以持以下證件到原登記機關所在的區(縣)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機關提出申請補辦《夫妻關係證明書》,並填寫申請書。須持證件:
1、本人身份證、戶口本。
2、結婚證丟失證明。(樣式:我單位XXX與XX單位的XXX於XXXX年XX月XX日在X處登記結婚,至今仍是夫妻關係。因保管不善,將結婚證丟失,特此證明。)
3、查檔證明。(原登記機關或檔案局出具)
4、雙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張。
5、屬結婚證撕毀,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檔證明。
6、屬《結婚證》內容有誤的,需持原登記機關或派出所證明。
三、辦理結婚證的條件有哪些?
1、雙方均無配偶;
2、申請人男滿22週歲,女滿20週歲;
3、雙方自願並共同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4、雙方均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5、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
在我國只要男生滿22週歲,女滿20週歲就可以順利的領取到我國法定的結婚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法定結婚年齡,是指法律規定的結婚的最低年齡。也就是說,男女雙方不到這個年齡就不能結婚,只有達到或高於這個年齡才能結婚,至於結婚的最高年齡,則無限制。
在醫院做人流的話是不需要結婚證的,只需要身份證等材料。如果是結婚證丟失了的話,需要到原來的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補辦,還需要提交結婚證丟失證明;身份證原件以及戶口本等相關的材料。申請登記結婚也是有一定條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