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一方死亡再婚辦理結婚證程式和其他辦理結婚的程式一樣。只是當時要提供的材料多一部分而已,一方死亡的,需要帶死亡證明,以證明前一段婚姻已經自行終止。或者夫妻一方需拿著死亡證明上派出所更改戶口本即可,然後就可以再登記結婚。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 第七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