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國居民戶口從哪年開始?
中國戶籍制度是從1950年開始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
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第四條 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登記簿。
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戶發給一本戶口簿。
農村以合作社為單位發給戶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戶口不發給戶口簿。
戶口登記簿和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條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二、戶籍登出的情況有哪些?
1、死亡。
2、遷出本戶口管轄區。
三、戶口簿丟失可以補辦嗎?
戶口簿丟失是可以申請補辦的,一般需要戶主帶上其身份證原件到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申請辦理補辦的,若戶員代為辦理,就需要提供戶主身份證原件,委託證明等資料到當地相關部門申請辦理。
補辦戶口簿需要提供以下資料到戶籍部門申請辦理:
1、戶口簿丟失補辦書面申請;
2、戶主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
3、經辦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
4、戶主的委託授權書;
事實上,戶口登記對每一位民眾都至關重要,戶口本上登記的事項可以證明公民的身份,在辦理身份證的時候也需要提供戶口本,一般情況下戶口都是以家庭為單位,同一家庭成員的戶口,都統一登記在一本戶口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