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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期間的車輛夫妻變更後屬於誰的財產

欄目: 婚姻家庭案例 / 釋出於: / 人氣:4.26K

一、婚姻期間的車輛夫妻變更後屬於誰的財產

婚姻期間的車輛夫妻變更後屬於誰的財產

屬於雙方的財產。車輛夫妻變更,也就是夫妻之間變更共同財產所有人的名字,這也是夫妻關係之間特殊的“過戶”方式。夫妻車輛所有人變更,需要寫出申請,然後攜帶行駛證、直系親屬關係證明、車輛登記證書、雙方身份證等相關材料,共同去車管所辦理過戶手續即可,車牌不動。

二、可以證明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據

1、證明有房產的,應提交房產證或購房合同、交款發票或出資證明;

2、證明有銀行存款並申請法院調查的,應提交開戶銀行名稱及銀行帳號;證明有股票並申請法院調查的,應提交開戶券商名稱及股東程式碼、資金帳號;證明有車輛的,應提交行駛證、車牌號;

3、證明對方在公司擁有股權的,應提交該公司的工商登記情況、出資的證明等;

4、證明一方有債權債務的,除提交借據以外,必須有相關的證據佐證;

5、證明夫妻雙方財產有約定的,必須提交協議書等相關的證據。

三、哪些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3、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四、夫妻一方贈與共同財產有效嗎

夫妻一方贈與共同財產,未經另一方同意,是無效的。共同共有人對共有財產享有共同的權利,承擔共同的義務。在共同共有關係存續期間,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一般認定無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償取得該財產的,應當維護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對其他共有人的損失,由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人賠償。

夫妻婚姻存在期間,雙方的財產都是屬於共同財產。沒有結婚之前的財產是屬於個人財產。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煩,雙方在結婚之前可以對自己的個人財產去做一下公證,這樣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