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國外登記國內離婚可以嗎?
可以,只要有一方是中國人就可以。首先,須將國外頒發的婚姻註冊證書,在所在國公證後,再到本駐該國使、領館進行認證,然後在國內立案。然後中國法院起訴離婚,也可以委託辦理。結婚登記不在中國內地辦理的,婚姻登記機構不予受理離婚登記申請。
在國外登記的結婚在國內離婚的方式:一般不能協議離婚,只能起訴離婚,且其起訴離婚的,還需提供相關材料證明其結婚登記符合婚姻登記條件,否則法院不予受理。
二、國內起訴離婚去哪裡交起訴狀?
(一)離婚訴訟一般應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1、對不在中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2、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3、對被勞動教養的人提起的訴訟;
4、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二)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三、離婚登記的條件是什麼?
l、男女雙方必須自願離婚。
2、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必須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4、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構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在國外登記,可以在國內離婚,訴訟離婚的起訴狀需要交給人民法院,繳納訴訟費用,夫妻二人分居在兩年以上,可以認定為夫妻感情破裂,去法院起訴離婚,法院會判決離婚的,夫妻倆有一個人離開住所地一年以上,也可以向原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