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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離婚雙方都有債務怎麼判?

欄目: 婚姻家庭案例 / 釋出於: / 人氣:7.79K
法院判離婚雙方都有債務怎麼判?

一、法院判離婚雙方都有債務怎麼判?

一般是需要雙方協商處理的。婚姻存續期間夫妻共同債務是需要進行償還的。但是如果是其中一方由於賭博、購買奢侈品的債務,對方是不需要共同償還的。夫妻共同債務是指為滿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

二、共同債務的法律特徵是什麼?

1、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是具有婚姻關係的夫妻,未形成婚姻關係的男女兩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無效或被撤銷婚姻的男女雙方,不能成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

2、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婚前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自合法婚姻締結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財產的來源,為夫妻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既包括夫妻通過勞動所得的財產,也包括其他非勞動所得的合法財產,當然,法律直接規定為個人特有財產的和夫妻約定為個人財產的除外。

4、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雙方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義務。

5、不能證明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6、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財產的來源等情況,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分歸另一方所有,其餘的財產為死者遺產,按照繼承法處理。

夫妻雙方在離婚的時候,必須要就共同財產以及共同債務分割及償還的問題進行充分的協商。協商能夠達成一致的,需要簽署一份離婚協議書,如果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必須要收集充分的證據材料,到法院提起相關的訴訟申請來解決債務償還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