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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離婚小孩的財產如何處理?

欄目: 婚姻家庭案例 / 釋出於: / 人氣:1.82W

一、父母離婚小孩的財產如何處理?

父母離婚小孩的財產如何處理?

父母離婚小孩的財產是不能夠參與到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父母離婚,子女財產不屬於共同財產,屬於子女的個人財產。

1、父母離婚,父母分割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所獲得的共同財產,與子女無關,子女亦無權取得父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除非,父母作為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幫助未成年人監護其財產,也就是未成年人所取得的被他人或父母所贈與的財產,父母對於未成年人的財產,有法定的監護義務除非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之外,不得處置。如果造成未成年人財產損害,應當予以賠償。父母離婚後,取得未成年人監護權的父方或母方,應當履行對於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義務保護其人身、財產安全。

2、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或婚姻關係的改變而消除,也就是說,即便父母離婚、即便父母又再婚,父母仍然是子女的父母,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永遠不會改變。雙方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如果父母離婚,父方或母方再婚,在其生前未留有合法有效遺囑的情形下,其個人遺產進入法定繼承程式後,其子女有權以法定第一順序繼承權人的身份,參與遺產分割司法依據《民法典》規定。

二、哪些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日常生活當中涉及到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方面的問題,是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做出不同的處理的。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範疇只能夠是夫妻共同所擁有的一些財產,基本上是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獲得的收益。如果是屬於孩子的財產的話,那麼是不能夠參與到分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