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具有法律效力的“出軌保證書”如何寫

欄目: 婚姻家庭案例 / 釋出於: / 人氣:4.38K

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丈夫出軌了,妻子在憤恨之餘,會讓他簽署一份“出軌保證書”,目的無非兩個:

具有法律效力的“出軌保證書”如何寫

(1)約束丈夫的行為,避免其再犯;

(2)如果雙方感情破裂,在離婚訴訟中,保證書可作為證明對方出軌的證據使用。

那麼,出軌保證書該怎麼寫才具有法律效力呢?

一、“出軌保證書”怎麼寫有法律效力?

一般來說,出軌保證書想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滿足3個條件:

(1)保證書是一方真實的意思表示;

(2)保證書的內容沒有違反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3)保證書的內容沒有違背公序良俗。

此外判斷保證書的效力,法院會綜合簽署的背景、設定條件及處分的權利,結合法律規定及公序良俗綜合判斷。

若存在以下3種情形,保證書會被認定為無效:

(1)保證書是出軌方在被脅迫(比如在酒店被親友團捉姦、以暴力相威脅)的情況下籤署的,如果出軌方掌握被脅迫的充分證據,並及時向法院申請撤銷,此時保證書會因撤銷而失效。

(2)保證書有關子女撫養權歸屬的內容一般無效(如約定出軌方放棄孩子撫養權),法院一般會結合孩子的具體年齡,以有利於孩子成長的原則處理撫養權歸屬的問題。

(3)保證書剝奪一方人身權利的內容無效,如約定對方再次出軌必須離婚或保證離婚後不再婚等。

二、約定“出軌就淨身出戶”有效嗎?

丈夫出軌被發現後,情急之中可能會寫下一份出軌保證書,保證今後絕不再犯,否則淨身出戶等。

但是“淨身出戶”並非法律術語,其定義不明確,在法律上是存在爭議的。

部分法官認為“淨身出戶”保證書無效,其給出的理由為無論是忠誠協議還是以出軌為前提的“淨身出戶”承諾書,均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作為支付違約金、賠償金、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依據。

另一部分法官認為“淨身出戶”保證書真實有效,其給出的理由為該條款系夫妻間就雙方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互相負有忠誠義務的書面約定,體現了真實的意思表示,同時亦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應認定其合法有效。

根據目前的司法實踐來看,一般情況下法院不支援附條件的“淨身出戶協議”,比如“一方出軌,則自願淨身出戶”,這樣的條款有限制公民婚姻自由的嫌疑。

但是,“出軌保證書”中出軌方對於出軌事實的陳述,可用來證明對方存在過錯。

針對這種情況該怎麼辦?我們可以起草一份婚內財產協議,不另附條件,以約定雙方婚內所得財產的歸屬。

《民法典》第1065條規定: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綜上,出軌方在保證書中對於出軌事實的陳述,可以作為認定其存在過錯的證據使用,從而要求離婚損害賠償及請求多分夫妻共同財產。

此外,若發現對方出軌,最好選擇簽署婚內財產協議來對夫妻共同財產的歸屬進行約定,從而保護我們作為無過錯一方的利益,有法律問題可以和我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