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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禮錢要歸還嗎 | 女方提出離婚

欄目: 彩禮 / 釋出於: / 人氣:1.96W
女方提出離婚,彩禮錢要歸還嗎
律師解析:女方提出離婚一般不應當返還彩禮錢。但如下情形除外:
1、男女雙方沒有在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男女雙方已經在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是沒有在一起共同生活的;
3、婚前男方付彩禮錢並導致男方生活困難的。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補充規定》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