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必須給彩禮。如果男方自己願意給彩禮的,則可以給彩禮。給付彩禮不是領取結婚證的法定條件。《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